云南大学 2026 年“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与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我国经济社会与科技长远发展规划,聚焦工程领域复杂实际问题攻坚、高层次应用型工程人才供给短板。我校立足工程类博士专业领域优势,深度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国家战略, 自 2026 年起探索实施“ 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核心导向 ,锚定行业未来高端领军人才培育目标。全面深化校企产教深度融合育人模式,通过构建校企协同“双导师制”全程指导体系,依托行业头部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作为育人载体 ,全方位强化校企技术交流与产学研协同攻关联动。培养全过程兼顾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积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储备、硬核工程技术实操落地与前沿领域自主创新突破 ,着力培育具备复杂工程问题处置、工程技术创新研发、重大项目统筹组织能力,兼具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 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
本专项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联系方式、招生名额等信息详见《云南大学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卓越工程师”博士研究生专项)》( 附件 1)。
根据生源状况、综合考核情况等,学校在录取阶段可对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 报考条件
( 一)满足《云南大学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1-4 款要求。
(二)学历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6 年9 月 1 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 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 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于2026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
( 1)基本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自获学士学位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 日)。
(2)代表性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由报考学科认定)
①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着成果,至少有一项成果获得行
业认可的科研奖励;
②重大项 目、重要成果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
③在报考领域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2 篇及以上高水平论文。
(三)具备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够在国家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 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四、 报名
(一) 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须填报云南大学相关学院招收“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的专业和导师,按《云南大学2026 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等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为准)。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12 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
(二)提交材料清单
1.《云南大学2026 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 中要求的各项报考材料。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简章“报考条件”第(二)条第 4 款要求。
3.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的材料(须
按照《报考云南大学“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填写、装订)。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材料审核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 ,根据本单位“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审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查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 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 考核流程
本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 申请-考核”制。考核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6 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和相关学院“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通过综合考核后 ,培养单位还将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小于60 分不予录取。
六、 录取
(一)根据考生类别、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全面衡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该专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人员须在录取前与云南大学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否则不予录取。
( 三)其它录取要求参照《云南大学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七、 学制与学费
本专项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 ,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有关规定为准。
八、 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云南大学在职人员报考时,除在相应部门资格审核外 ,还须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至人事处进行审批。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同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
( 四)其他未尽事宜见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内容。
十、联系方式
(一)相关学院联系方式在招生专业栏目备注
(二)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 303 室
邮政编码:650504
原文链接:http://www.grs.ynu.edu.cn/info/1010/52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