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调剂第二批复试通知(护理学院)
一、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 日期 | 内容 | 地点 |
| 5月22日8:30-9:30 | 资格审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 良乡校区东院护理学院2层224会议室 |
| 5月22日9:30-10:30 | 综合面试 | 良乡校区东院护理学院2层224会议室 |
备注:
1. 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护理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并保持电话顺畅,所有复试环节均在【良乡校区】完成。
2. 本次博士复试的相关通知,将通过 QQ 群下发。为避免错过重要通知,请考生进入群后,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安排如有变化以群通知为准】
3.【校外考生】需于入校前 24 小时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官方微信进行自助预约入校,并携带身份证在复试当天于学校东院西门刷身份证入校。
二、复试材料提交要求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①纸质版材料 1:按照下图“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 ”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查验并按照顺序将材料装订(思政表和准考证需上交原件,其他提供复印件)。
②纸质版材料 2: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贴好照片)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提到的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③纸质版材料 3:提交《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书等)。
④纸质版材料4:个人简历 7 份
⑤纸质版材料 5:本人签字的《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⑥材料 6:个人一寸照片 1 张,资格审查现场张贴在考核表中。
⑦电子版材料:*请各考生准备面试 PPT,个人介绍 PPT 以“姓名 ”命名,放 U 盘内于资格审核时拷贝到电脑。提交后不允许替换 ppt。个人介绍PPT 要求:不超过8 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入学时将再次查验。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综合面试参考依据之一。
2.复试内容与评价
①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或不合格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其中,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60%,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评价权重为40%。
③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考核要求和形式由学院确定,满分为 100分。
3.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环节主要包括复试现场抽题口答、PPT 个人介绍(不超过8 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英语听说提问、随机提问,针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按 200 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120 分)不予录取。
(2)少干计划的考生纳入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依据“考生在复试专业的排名/该专业的复试人数 ”,进行少干专项的总排名(如汉族考生计划已满则依序顺延)。
三、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00 分÷3×0.5)+复试成绩(200 分÷2 ×0.5)。
2.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 200 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 120 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7)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8)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四、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 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53911383,邮箱bzy53911383@163.com。
学院保证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考生可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向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申诉(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或电话咨询:孙老师,010-53912281, hlxyyjsbgs@163.com),对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 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五、其他
1.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2.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3.以上未尽事宜均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学校最新通知执行,
原文链接: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bszs/6ed9dbbfb8554799a037707b4d9a335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