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调剂第二批复试通知(中日友好医院)
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备考: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照 1:
1.2- 1.5 进入复试。复试时间初步安排见附件 1。
二、资格及素质审核
1. 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入学时将再次查验。
2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 2 要求的全部材料
(2)《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件 3)。
(3)《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4)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5)个人陈述与自我评价(附件 5);
(6)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6)。
三、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实践技能、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其中,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权重为 60% ,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评价权重为 40%。
3.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考核要求和形式由学院确定,满分为 100 分。
4. 复试按 200 分计算,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 120 分)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00 分÷3×0.5) +复试成绩(200 分÷2×0.5)。
2. 录取原则:
(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 由学校统一公示。
(2)经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 200 分计算,不及格即低于 120 分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并寄送至我校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大学统一安排。
六、公示及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公布, 网址为:http://yanjiusheng.bucm.edu.cn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6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原文链接: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bszs/9d3360a9865c4e91847adbd01a68ff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