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的相关要求,2026年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拟招收3人,此计划在公布的《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计划外单列。其中招收专职辅导员不少于2人;如有本校人员报考,总招生计划中,本校报考人员招收不超过1人。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拟招生院系、专业和方向: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代码040202)”专业的“儿童发展与健康促进”方向、“高阶认知与创造性思维”方向,“应用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3)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方向。
招生导师和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报名系统中可填报数据为准。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均为“申请-考核”制。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把关(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考生信息以报名时填报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3.截至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2026年5月12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已在SCI、SSCI收录的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者有一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投英文学术论文;
(6)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科研要求: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学术论文1篇(需提交发表论文全文,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部分,SCI和SSCI需要提供检索报告);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投并在审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论文(需提交投稿论文完整版和在审证明);
(3)以第一作者已经撰写完成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需提交英文论文完整版以及硕士论文初稿)。
7.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五、申请材料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本科和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报名信息表》须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注明是否为“专职辅导员”或“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5.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6.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8.符合“报考条件”中“科研要求”的论文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部分,SCI和SSCI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录用状态或在投、在审论文需提供录用邮件证明或投稿成功截图(带论文编号)及在审证明截图、论文全文;以及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9.个人简介,简明扼要地说明申请人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以及自我评述(1000字以内)。
10.未来规划,包括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3000字以内)。
11.《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须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其中“专职从事党务或思政工作年限”栏除填写年限外,还须填写起止时间。)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六、申请考核流程
1. 报名申请
(1)申请和交费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 —2026年5月19 日16:30
(2)申请方式:网上报名,申请人在上述申请时间段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费200元/人,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费支付,否则报考信息无效。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系统中最后时间确认的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成功后,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PDF格式)提交链接:https://qywx.wjx.cn/vm/wFM82mJ.aspx,并将纸质版材料寄至指定联系人处;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教学楼B711-2办公室;收件人:尉老师;邮编:100048;联系电话:见原文。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1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未及时提交申请、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
(2)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快递。
2. 初审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心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复试阶段)。根据2026年心理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公布)规定的复试比例,按分数排名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按照规定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 复试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参加心理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对考生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或实践能力进行考核。
(2)面试(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等进行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上。
4. 拟录取
心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七、其他
1.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在学期间的培养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3.录取(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8.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八、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6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九、住宿
2026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联系方式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教学楼B711-2办公室
邮编: 100048
联系人: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