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2026年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专项博士研究生补充报名工作的通知
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报名对象为 2026 年南京大学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专项博士学位申请者。
一、培养目标
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牵引,开展实战化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质量,有效支撑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政策
1.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 计划专用、择优录取” 的原则。
2. 本批次相关专项仅招收全日制考生。
3. 本批次补充报名招生信息: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导师 | 招生计划 |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 XUYONGBING | 1 |
| 计算机学院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李武军 | 1 |
| 医学院 | 100100 基础医学 | 聂运中 | 1 |
| 100200 临床医学 | 李维勤 | 2 | |
| 毕艳 | 1 |
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查报名信息是否与上述专项招生要求一致(报考学院、专业、导师、学习方式、报考类别等),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zb.nju.edu.cn/38/a5/c47864a800933/page.htm)及报考学院2026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列出的相关报考要求。
四、报名及考核
(一)准备工作
1.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学院主页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等相关通知。
2.准备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照片须能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图片编辑软件处理过或翻拍的照片;照片背景为纯色,不得有文字或水印;照片格式为jpg,大小20k-100k。
3.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1),随其他纸质报考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下载并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模板见附件2)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随其他报考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5.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按要求准时完成“网上报名”及“提交报考材料”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请于2026年5月8日至5月15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相应专项批次
(“2026年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补充招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缴费,不可补报名。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查填写的报名信息(报考学院、专业、导师、报考学习方式、报考类别等)是否与本专项招生政策要求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3.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上传”环节的相关说明,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过程中,请准确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前置学历等。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含本人图像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综合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结束后,原则上考生不能变更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等各类重要报考信息,请慎重填写。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4.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完成报名费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120元/次。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模块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考学院在复试期间将另行收取80元复试费。
5.缴费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成功生成报名号表明网上报名工作完成。考生须妥善记录报名号,并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递交报考材料
请根据所报考学院2026年度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5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所需
纸质材料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指定地址,请在快递封面注明“2026年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专项博士申请材料”。如有材料寄送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含本人图像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综合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考核办法
参见《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所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相关学院后续通知。
(五)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结合招生学院具体工作进程,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6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调档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与考生及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签订完毕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6年有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报考批次内,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缴费且生成报名号为准)。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确有需要重新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再次报名,待考生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后,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不予退费。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学院发布的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本通知,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及报考学院官网,及时了解博士研究生招考流程及结果。考生成绩等均通过报考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不能复试、不能调档、不能录取等),由考生本人负责。
5.关于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关于本批次专项招考等具体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
原文链接:https://yzb.nju.edu.cn/b1/f2/c47865a83198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