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布局、招生计划及生源等具体情况,统筹规划组织此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90 名。
二、考试纪律
所有考生保证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
三、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一)初试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25 日
(二)复试时间为 2026 年 5 月底至 6 月初
(三)考试地点为上海音乐学院
(四)考试形式为现场考试,各科目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考试内容详见《上海音乐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上线要求
专业主课:满分 100 分,80 分合格;
综合材料评议: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外语:满分 100 分,学术型 40 分合格,专业型 30 分合格,不计入权重成绩;外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不计入权重成绩,任一单科加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综合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专业基础面试:满分 100 分,60分合格;专业基础面试不计入权重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评分办法
专业主课(笔试、机试):采取网上阅卷方式。
专业主课(表演)、面试:
考官由 5-8 人组成,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一个,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
考官由 9 人及以上组成,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两个,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
六、成绩比例
1301 艺术学:
初试总成绩=专业主课×70%+综合材料评议× 30%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100%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 30%
1352 音乐:
初试总成绩=专业主课×80%+综合材料评议×20%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100%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90%+复试总成绩×10%
七、复试与录取
1.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 150%进入
复试(招生计划将与复试名单一同公布)。
2.各学科专业依据考试科目权重统计最终成绩,录取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如遇同分,则以专业主课成绩决定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在计划内以最终成绩决定排序。
4.录取工作将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七日。
八、联系方式及监督渠道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
公室(第二教学楼南楼 106 室)
邮编:200031
原文链接:https://yjsb.shcmusic.edu.cn/2026/0506/c119a6114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