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等研究院由教育部统筹布局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主管,以新疆大学为依托高校,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为共建高校,26所国内高水平大学为合作高校,携手多家中央企业和自治区重点企业,共同汇聚优势科教资源,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新疆大学可招收22名新疆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依据《新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做好招生相关工作,现将报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新疆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17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5人,其中非全日制优先招收项目依托企业的生源。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各项目招生计划等信息详见《新疆大学2026年新疆高等研究院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方式
2026年我校新疆高等研究院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
“申请—考核”制报名入口:
http://yjszs.xju.edu.cn/DoctorKh/signin.aspx
硕博连读报名入口:
http://yjszs.xju.edu.cn/DoctorLd/Signin.aspx
四、报名及审核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缴费)、报考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
报考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5月19日。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学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职级),并取得突出成果,如近三年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等。
(4)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违反科研诚信的记录。
7. 报考考生应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如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8.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外国语语种仅限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为我校在学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休学或延期硕士生),选拔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考生须满足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文件可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该信息将上报至教育部学信网,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学校、毕业专业等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准确。
1. 报名准备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科阶段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用于考生的报名、录取,将上传至教育部研招网及学信网系统,具体要求:①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蓝色背景)。②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③人像清晰,脸部无局部亮度,常戴眼镜的人应配戴眼镜。④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100KB以内,宽度90-480像素之间且小于高度,高度100-720像素之间。
2. “报考类别”说明
录取前有工作单位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录取前无工作单位且毕业后自主择业的考生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考生录取类别及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不得变更。
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不调取考生档案,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须调取考生档案。
(二)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后须按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将用于考生的外语资格审核、初审材料评分、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请考生认真对待。
考生可按《新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前准备材料,具体提交的材料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要求材料为准。
申请材料
(1)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在读考生还须提供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5)《新疆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按照第五条基本条件中第五款提供符合要求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专家。
(6)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外语免试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专家评阅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复印件。
(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如学术论文、报纸学术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类成果、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行业标准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10)科研奖励及科技竞赛获奖(复印件)。
(11)科研项目及招生学院规定可证明个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个人自述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三)确认缴费
考生须在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后缴费,缴费标准为120元,缴费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5月18日,未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邮寄材料
考生须于2026年5月18日前按申请材料中第(1)-(11)项材料目录清单顺序将纸质版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招生学院(邮寄地址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存档备查,材料使用后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招生学院审核人员将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及时通过短信提醒考生,请考生网上注册时填报有效手机号码,并留意【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发送的审核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考生报名费不予退回。
七、考核环节
(一) 外语考试
考生须通过报名资格及外语资格审核,方能进入材料评审环节。考生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①CET4≥425分或CET6≥390分或通过所在学校的英语过关考试;②IELTS≥6.0或TOEFL≥85或GRE≥260或GMAT≥650;WSK或PETS5考试合格;③以第一作者在英文SCI期刊发表论文;④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但外语水平未达到以上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的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外语测试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外语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和2门专业课。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专业课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公布,在综合考核环节组织完成。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12:00-13:33
政治理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材料评审
各招生学院组织材料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材料初审评分时间:2026年5月20日~5月22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各招生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产出成果以及对拟研究领域的见解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综合考核面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5月24日
八、录取
我校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并缴费后无法变更。
(二)2026年博士生招生材料初审评分环节全部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整准确上传本文件报名流程申请材料中第(1)-(11)项电子版申请材料。第(12)项材料为综合考核所需材料,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考核前将材料送至招生学院。
(三)考生须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有效审核材料。因本人信息填报或上传错误、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上报学信网的数据无法通过校验、学信网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各阶段成绩,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教育部个人诚信档案。
(四)提交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语种应为报考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五)考生提交材料后,应在提交材料界面进行文件预览,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原文链接:https://gs.xju.edu.cn/info/1102/4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