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指导监督下,由招生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本方案制定复试录取细则,并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院部成立相应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成立博士招生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志愿复试拟于5月中旬开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招生院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院部组织实施,各院部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 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配备面试小组秘书。面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四、复试分数线
设置进入复试的英语与总分合格线,符合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具体如下:
请见原文链接:https://yjsy.hactcm.edu.cn/info/1131/52371.htm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定
(一)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养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的现场答辩、实验操作(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二)成绩核定
1.复试成绩:以100分计,复试成绩≥60分为成绩合格。
2.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
六、录取
(一)按招生计划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无上线生源的导师、有增量计划的导师可从所在学科专业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收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且符合进入复试合格线的考生,但须遵照以下原则:
1.导师须全程参与拟递补录取考生的复试过程;
2.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二级学科内递补招生,不同二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按照三级学科(或方向)招生的专业,导师从所在三级学科(或方向)内递补招生,不同三级学科间不可交叉录取。
(六)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七)最终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七、调剂
(一)调剂流程
1. 拟调剂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在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yzbm.hactcm.edu.cn:8443,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进入系统填报调剂信息和相关材料,招生院部负责审核。
2. 调剂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志愿综合复试成绩仅做参考,不计入调剂总成绩。调剂综合复试成绩计入调剂总成绩,计算办法同前。
3. 研究生院对全校调剂考生复试结果进行审议,将审议合格的名单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4. 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最终调剂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公示。
(二)工作要求
1. 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应为已参加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进入复试名单,且未在一志愿拟录取的考生;
2. 一志愿报考的一级学科专业(1057、1005、1006、1008)间可相互调剂。其中,申请调入1057专业须已获得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 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原则上仅可申请一个专业。
4. 未能在一志愿录取到学生的导师,统一在调剂阶段进行招生。经调剂后,仍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其博士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
5. 调剂录取复试,仍按本方案的复试各项要求执行。
八、其它
根据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该类别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携带本人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请见原文链接:https://yjsy.hactcm.edu.cn/info/1131/523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