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第二轮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我校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决定在部分学院专业组织第二轮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名和相关考试、考核工作。
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方式及拟招生人数
|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拟招生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 100数学学院 | |||
| 070101基础数学 01低维流形拓扑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韩友发 | 1 | ①1001英语 ②2018泛函分析 ③3020三维流形(方向01考) |
| 110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
| 070207光学 01光电信息处理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田勇 | 1 | ①1001英语 ②2007高等量子力学 ③3026光电子技术(方向01考) |
| 120化学化工学院 | |||
| 070303有机化学 01有机功能材料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陈冬菊 | 1 | ①1001英语 ②2008分子光谱 ③3027高等有机化学(方向01考) |
| 070304物理化学 01理论与计算化学 06催化化学 *注:方向01、06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宫利东 | 1 | ①1001英语 ②2008分子光谱 ③3028高等物理化学(方向01、06考) |
| *祁育 | 1 | ||
| 130地理科学学院 | |||
| 070501自然地理学 01城市地表过程与人居环境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李雪铭 | 1 | ①1001英语 ②2009自然地理学 ③3029城市地理学(方向01考) |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1地理信息系统及其应用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杨俊 | 1 | ①1001英语 ②2011地理信息系统及遥感基础 ③3033空间分析(方向01考) |
| 0705J2 国家公园学 01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王辉 | 1 | ①1001英语或1002俄语或1003日语 ②2010经济地理学 ③3035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方向01考) |
| 200心理学院 | |||
| 040203应用心理学 02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注:方向02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任志洪 | 1 | ①1001英语 ②2014心理学研究方法 ③3049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方向02考) |
| 210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 | |||
| 040201基础心理学 01情绪与社会认知 *注:方向01原则上只招非定向博士生。 | *罗文波 | 2 | ①1001英语 ②2015实验心理学研究方法 ③3050认知神经科学(方向01考) |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报考条件及报名材料详见我校《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点击查看)中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
三、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和方法: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bmcs/index。需在报名系统上缴费(报名费150元),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报名缴费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提交报名材料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
4.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提交报名材料确认:请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于5月11日17点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科1号楼602室,王老师收,电话0411-82153737),逾期不受理。
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试和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材料提交不齐者不发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考核程序安排
学校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下一步的综合能力考核。具体资格审核要求及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及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综合能力考核以现场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时间、办法和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五、录取相关
1.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成绩要求、导师的招生计划,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成绩计算方式、要求、录取排名和录取规则
申请考核制以《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3.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结果以省招考办批复为准。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原在职考生须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材料提交不完整,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7.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将依法予以撤销。
六、关于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
七、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学制及学费
学制:4年。
学费: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收专业的学费标准,暂可参考我校计财处网站目前公示的2025年收费标准,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对于新增专业或变更收费标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或学校审议为准,具体金额将在2026年正式缴费前予以公示,请实时关注学校计财处网站。
九、关于招生纪律监督管理
为保证考试工作全过程及考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考试进行监督。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见我校《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原文链接:https://yjszs.lnnu.edu.cn/info/1010/15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