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方式
哲学博士生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含定向与非定向)。
二、报名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良好。
3.学位要求:申请人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学科要求:硕士毕业于哲学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
5.学术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2026年3月15日期间,下同),在相应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须为本人硕士阶段指导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硕士毕业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下同)。
6.定向考生只能报考当年有招收定向考生计划的导师。报考无招收定向计划导师的定向考生,视为不符合基本条件。
7.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8.符合《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网上报名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下载并填写《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顺序整理材料,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将自查表和申请材料纸质件一份快递至: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哲学学院。收件人:张老师。
2.特别提示: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3)网上报名期间递交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送达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5个自然日,超过材料接收规定时间不再受理。
(4)如学院对考生前期已提交的材料存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生不得提交学院未指定的其他材料。
博士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请查看原文链接。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博士生招生工作。哲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含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负责人等,具体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
(二)考核流程
1.资格审核:哲学学院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5人及以上(单数)的考生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集中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包括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按时完成缴费等,并做出审核结论。审核通过的考生,经研究生院复核、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材料评议:哲学学院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7人及以上单数),由学院指定组长,成员为学校当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在岗导师,共同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打分,评定结果在西南民族大学哲学学院官网公示3日。
材料评议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材料评议范围及赋分标准,请查看原文链接。
以上各项之和,普通计划以导师为口径,以最高得分为100分,其他人员按实际得分与最高分之比计算得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一级学科为口径计分、排名。
3.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的确定: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1)普通计划考生:以导师为口径,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导师预计招收人数的300%。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一级学科为口径,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项计划预计招生人数的300%。综合考核前,如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依次递补进入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40分钟。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专业外语等。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考核占比为10%(满分为10分)。
(3)考核形式:
①申请者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在校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情况及对未来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15—20分钟),然后由考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进行考核和打分。
②考生英语水平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分,6分合格。
(4)考核时间及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哲学学院官网。
(5)考核成绩:综合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普通计划以导师为口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一级学科为口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7日。
五、申诉与监督
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向哲学学院提交书面意见,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由学院提出,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六、学习年限
哲学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七、其他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材料评议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请查看哲学学院官网公告。
(二)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将本人人事档案(非定向考生)和体检报告交至哲学学院。
(三)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我校将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录取、新生入学等阶段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照《西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本校博士生资格,且三年内不能申请本校博士生;已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将取消学籍。
(四)现役军人报考,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原文链接:https://zxxy.swun.edu.cn/info/1071/1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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