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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责编:蒋磊 2026-02-09

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咨询方式、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学位类型、学习方式、学院(部)网站链接、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链接等信息均可在此获取]。

2.普通非专项招生计划按学院分配,考生报名时仅可选择到专业、不可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录取方式也为“按学院”,即学院当前批次所有考生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本单位将在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前,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学院范围内通过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考生拟录取导师和研究方向,并且考生录取专业须与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专业”一致。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我校研究生无法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学校同意,并在录取检查时按照我校要求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从就读学校退学。

(四)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五)外语要求:

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2.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3.IELTS≥6.0;

4.TOEFL≥85;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6.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各报名批次、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招生章程》。【当前报名批次仅限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非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间为1月29日09:00至3月10日17:00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本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全部材料按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于2026年3月10日前上传至链接:https://v.wjx.cn/vm/wF6SeoM.aspx#。

1.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附件1)。

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字。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预计毕业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国(境)内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4)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开具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从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2),推荐信应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9.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0.个人陈述(附件3),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1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以上材料须一次性提交,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申请要求。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由各专业导师组成员构成,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考生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请考生在《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s://yjsy.nenu.edu.cn/index.htm)备注中查看导师跨学科招生要求。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考生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一:《生物化学》,加试科目二:《细胞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和细胞生物学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或《生态学》(生态学和草学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时长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学院将于2026年3月13日前在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http://sky.nenu.edu.cn/)公布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结果。

(四)综合考核

请考生在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结果公布后,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通知,以获取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因个人原因错过考核,后果自负。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生命科学研究进展与技术》,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注:此项考试包含英语类试题。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为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均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将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方式,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为7日;并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监督保障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主要负责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招生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的博士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学院纪检委员对本单位博士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实行申诉制度。考生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三日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学院将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

5.如考生对招生学院(部)答复结果不认可,可在收到答复后三日内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实名申诉,申诉材料应包含招生学院对投诉、申诉或举报的答复。

6.实行回避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博士招生工作开展前,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回避制度实施细则》主动排查相关工作人员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人员监管。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sky.nenu.edu.cn/info/1029/47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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