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硕士和会计、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参照我校2026年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硕士和会计、法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标准
港澳台硕博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各专业招生情况请参照2026年硕士专业目录、博士专业目录。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工作请关注报考点相关通知。
(五)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网上确认要求
1.1月21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拍摄或提供本人电子照片,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3.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具体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6年4月1日至4月11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我校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硕士、博士)考试初试科目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指定的统考试题参加考试。
1.考试科目及内容:
(1)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
(2)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2.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
3.初试时间:
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请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及安排。
5.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
(二)复试
复试均由我校组织,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具体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相关通知。复试原则上于5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三、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初试权重+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权重。初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四、录取和体检
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等综合考核评价,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拟于2026年7月寄发。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入学
新生拟于2026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常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原文链接:https://www.gatzs.com.cn/yzbm/info/detail.action?id=i3a20817e63ew26o&t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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