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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结束,现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真实清楚。最终录取结果待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确定。
调档函、定向协议等录取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再行公示。
如需查看拟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yjsy.ncu.edu.cn/tzgg/dbe9be621d2b4224bf4103cf4c05a5c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