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院不提供复习资料、参考书目和往年复试试题。
2、有关初审和复试的详细信息请关注外国语学院主页(http://sfl.pku.edu.cn/)公告栏。
3、特别提醒:在网上报名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经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录取类别应与报考类别一致。外国语学院不受理更改录取类别的申请。
4、本招生说明仅限于大陆考生。港澳台生及留学生,请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及留学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进行申请。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采用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外国语学院的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博士生招
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需满足学校和外国语学院要求。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12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申请人纸质版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共计以下 11 项,其中(1)—(9)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0)项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1)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料。
必须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过期不补(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信原件,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
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或校级档案部门盖章)或公证件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暂未完成学位论文,则须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或开题报告复印件等。课程硕士,须提交由学校盖章的无学位论文说明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
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电子签名或复印、扫描等形式的签名均无效),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请根据第八条“外国语学院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的“外语审核语种”的要求提供至少一个语种的一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英语:
①TOEFL(IBT)(含家庭版 TOEFL IBT)成绩单:成绩95分(含)以上(2023年 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②GRE 成绩单:成绩30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55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或八级(TEM8)考试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⑤雅思(A 类)(不含 IELTS indicator)成绩单:成绩7分(含)以上(2023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⑥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英语(PETS-5)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0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有效)。
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①国家组织的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合格(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②国家组织的法语、德语、俄语、日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③在校期间曾经学习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不少于1学期,总成绩或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请另附第(4)项成绩单复印件,并用荧光笔标出相关课程(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俄语(ТПРЯ)、日语(NNS)、德语(NTD)、法语(TNF)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⑤在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关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0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有效)。
(9)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第(5)项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可作为本项申请材料重复使用);
(10)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重要说明】:
1、材料整理及寄(送)要求:
1)纸质材料必须统一使用 A4 纸;
2)在每页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
3)第(6)项个人陈述须本人亲笔签名,第(7)项专家推
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并密封在信封中(封口骑缝处签字),按顺序夹入;
4)按以上顺序集齐所有材料后,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在左侧夹牢,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并将《北京大学 2025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复印一张,贴于档案袋正面;
5)材料寄(送)达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民主楼 101 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编 100871,电话 010-62751686;
6)材料寄(送)达方式:
方式一:快递寄达,快递仅接受邮局“特快专递 EMS”(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入校派送。如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报名材料无法按时送达至上述地址,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二:自行委托北大校内人员转送达(转送过程中若丢失,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三:本人亲自送达(需自行预约入校权限)。
7)材料寄(送)达时间:
纸质报名材料的寄(送)达.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8)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请及时寄送报名材料并随时关注物流信息。如因 EMS 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上述地址,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可自行登
录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是否送达(材料送达后,系统将显示“材料已达、数据锁定”字样)。
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即系统生成的登记表与提交的纸质版登记表右上角的校验码须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选拔方式
1、外国语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将于2025年1月公布。
2、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有关复试考核形式和复试细则等信息请后期关注外国语学院主页(http://sfl.pku.edu.cn/)“通知公告”栏。
4、复试时间:预计2025年2月下旬至4月之间,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院公布的考核形式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
5、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监督机制
1、外国语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组成招生专家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面试选拔等工作。
3、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果等工作。
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户口、医疗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我院只允许申请者报考1个志愿,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4、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联系方式(详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sfl.pku.edu.cn/tzgg/161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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