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Xiamen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34个学院(直属系)和17个研究院。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进入全球1‰。2022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现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75.1%。共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现有在校学生4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9000余人、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
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已与境外265所高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已在五大洲的12个国家建设14所孔子学院,一个中国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42个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数量最多、孔子学院分布最广的中方合作院校之一。2014年7月,马来西亚分校奠基,厦门大学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4年9月1日前),身心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3.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及其他要求。
(二)国籍认定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子女、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子女,根据国籍状况的不同,须按照申请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国籍状况预审所需材料,并于入学时携带相关纸质文件到校,入学后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其开展国籍认定。未能通过国籍状况预审或国籍认定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及后续可能取得的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语言水平要求
1.中文授课项目:
(1)人文社科、经管法和艺术类专业:需达到HSK5级210分及以上。
(2)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HSK4级210分及以上。
(3)前置学历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学校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代替HSK证书。
2.英文授课项目:
(1)新托福(TOEFLiBT)80分及以上(托福机构代码C310)或学术类雅思(IELTSAcademic)6.0分及以上。
(2)前置学历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学校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代替托福或者雅思成绩。
(3)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二、申请时间
申请类型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中国政府奖学金 | 2023年12月1日 | 2024年2月15日 |
新汉学博士计划 | ||
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 2024年4月10日 | |
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 | ||
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 ||
自费生 | 2024年5月10日 |
注: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三、申请程序
登录厦门大学境外学生申请系统(application.xmu.edu.cn,以下简称“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缴纳报名费。
四、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后)。
2.出生证明。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1)本科和硕士阶段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完整成绩单。
(2)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并于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4)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公证文件以备查验。
5.语言水平证明(参照申请条件中的“语言水平要求”)。
6.两封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须包含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7.学习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内容为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学习目标、研究计划和职业规划等。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注:有意申请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相关专业者,请使用研究计划专用模板填写相关内容。
8.个人简历。
9.接收意向函。取得导师签署和学院盖章的接收意向函者优先录取。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2362.htm)
10.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相关原始报告扫描件,粘贴本人照片,加盖医院的公章并覆盖照片下沿,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1999.htm)
11.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及其他担保材料扫描件。奖学金申请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2000.htm)
12.无犯罪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
13.如有论文发表、学科竞赛获奖、参加科研活动或学术会议、取得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其他补充性材料,请在申请系统的“其他辅助材料”一栏上传。
注:
1.申请提交后,申请者将无法修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因此,在提交申请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检查,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全面、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或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相关违规处理办法,详见“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2.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的其他语言,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申请人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最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1.中文授课博士专业:
https://admissions.xmu.edu.cn/Programs/Chinese_Medium_Master_s.htm
2.英文授课博士专业:
https://admissions.xmu.edu.cn/Programs/English_Medium_Doctoral.htm
六、录取选拔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国籍身份、学历学位、专业基础、语言证书、研究计划、推荐意见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2.学术审核:各招生院系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学术审核,含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以及对书面评审通过者的远程笔(面)试(可能采用的即时通讯软件类型以各招生院系通知为准),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语言交流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录取: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学术审核结果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申请者应定期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看通知,关注录取进展,并保持电话和邮件联系畅通。申请者预计可于6-7月份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七、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1.学制:4年;
2.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8年;
3.秋季学期入学(一般为9月份),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八、留学费用
(一)报名费:400元人民币。
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未按时支付报名费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费(人民币/学年)
项目类别 | 授课语言 | 学习年限 | 学科类别 | |
文科 | 理工医、经管法、艺术 | |||
博士生 | 中文 | 4年 | 30000 | 34000 |
英文 | 4年 | 42000 | 55000 |
注: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前3年需缴交学费,第4年免费。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其他费用
1.住宿:
(1)学校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各设有国际学生公寓,思明校区为2人间、翔安校区为套间式公寓(每个套间内有四个两人间)。房间一般配有床、桌椅、衣柜、空调、热水器、卫生间(套间式公寓按套间配备)、网络(费用自理),并配有自助洗衣机、烘干机等公共设施。
(2)校内公寓床位资源有限,将优先安排奖学金包含住宿补贴的学生入住。
(3)床位资源富余情况下,将开放给其他无住宿补贴的奖学金生、自费生申请入住,住宿期限不超过当学年度的6月30日。住宿费标准一般为:思明校区35-65元/天/人,翔安校区1600-4000元/学年/人,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4)国际学生住宿校内须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详见《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可咨询:+86(0)5922180501(思明校区),+86(0)5922886252(翔安校区)。
(5)未申请到校内国际学生公寓的学生,请在来校报到前自行联系好校外的住宿地点。思明校区周边的房租大约2500元/间/月。
(6)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新生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涵盖住宿补贴的学生)如放弃校内免费住宿资格,申请校外住宿,可按照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住宿货币化补贴。具体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详情可咨询:+86(0)5922183606。
2.伙食费:1000-1500元人民币/月。
3.保险:为了保障在华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国际学生管理的要求,国际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学生团体综合险,费用为800元人民币/人/年。具体的保险事项详见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
注:
1.更多关于住宿、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可以咨询厦门大学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电话:+86(0)5922183606,邮箱:osao@xmu.edu.cn)。
2.厦门大学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相关收费项目均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执行。切勿轻信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以外的收费通知。
九、奖学金申请与评审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项目
1.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2.商务部援外高级学历学位教育专项计划(MOFCOM)
重点资助受援国中青年友华人士来华攻读英文授课研究生学历学位,申请者一般可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申请。
3.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
资助东盟成员国具有工作经验的青年专业人士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短期进修或开展短期团组研修项目。申请人一般可于1月初至4月初向本国菁英奖学金主管部门(ACYLSnationalfocalpoints)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项目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我校境外学生申请系统(application.xmu.edu.cn)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还必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报名(studyinchina.csc.edu.cn,厦门大学招生代码10384)。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厦门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院校,面向全球招收该项目的奖学金生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2.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
面向南海、印度洋、太平洋周边及岛屿国家以及非洲、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学生,申请来华攻读与海洋相关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事海洋及相关行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
支持汉学及中国研究等专业领域的博士生培养,来华专题研修等项目,合作开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推动相关领域著作翻译和出版,促进学者交流与合作。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我校境外学生申请系统(application.xmu.edu.cn)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并登录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系统(ccsp.chinese.cn)提交申请,填报厦门大学。
(四)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面向来福建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国际学生设立,资助本科生3万元/人、硕士生4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资助期限1年。获奖学生需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者第二年可继续申请,我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奖学金人选。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五)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吸引和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更多优秀华裔子弟来厦门学习深造,2017年起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陈嘉庚奖学金”,面向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华裔学子开放。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六)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并对优秀的硕士和博士国际生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生活费。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注:
1.以上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办法将根据奖学金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修订,具体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的“奖学金项目”。
2.我校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需按照奖学金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未通过的,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十、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在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s.xmu.edu.cn)或各招生院系网站公布国际学生招生考核和录取等相关信息。请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2.我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部门会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申诉电话:+86(0)5922186219。
3.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国际学生录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学历生招生)
电话:+86(0)5922184792/2188375
传真:+86(0)5922180256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
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受理汉语进修申请)
电话:+86(0)5922186211
传真:+86(0)5922093346
邮箱:oec@xmu.edu.cn
网址:http://oec.xmu.edu.cn
厦门大学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学生管理)
电话:+86(0)5922183606
传真:+86(0)5922186589
邮箱:osao@xmu.edu.cn
网址:http://xsc.xmu.edu.cn
汉语水平考试(HSK)厦门大学考点
电话:+86(0)5922187478
传真:+86(0)5922093346
网址:http://www.chinesetest.cn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zs.xmu.edu.cn/info/1176/5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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