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对象:
2023年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合同类别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专项计划)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打印相关合同。考生完成合同填写后,于7月14日前将合同(份数见合同正文要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研招处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512室
联系人: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考生在招生系统中修改并确认通讯地址后,研招处将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合同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考生,考生交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工作单位(限在职少干考生)签订后,将两份合同寄回至研究生招生处。
(三)思政专项计划(含青储)
思政专项计划合同签订事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同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我校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合同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返回两份(或一份),由本人和定向就业单位(或本人)留存。
2. 关于修改通讯地址、政审等拟录取事宜通知请查询本网站,网址: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1/3168.htm。
原文链接:https://yz.tongji.edu.cn/info/1011/31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