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将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预计)
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预计安排如下,请考生根据各项工作的预计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应考准备。
2023年9月底或10月初 | 发布“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
2023年10月 | 考生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寄送纸质版报名材料 |
2023年11月-12月 | 形式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各专业对考生进行初审 |
2023年12月 | 发布“北京大学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及细则” |
2023年12月-2024年1月 | 线下分专业复试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
3.考生必须至少具备一个法律专业学位;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
(二)寄送纸质版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 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待网上报名通道开通后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个人陈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10000字,撰写指南请见附件);
4.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手写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若最高学历为非法律专业,还需提供法律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本科毕业院校和硕士毕业(或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英语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分(含)以上成绩单(2018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含)以上成绩单(2018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托福(IBT)90分(含)以上成绩单(2022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雅思(A类)6.5分(含)以上成绩单(2022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8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小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①考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6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若该语言国举办的语言考试有不同等级,则须取得最高级别的语言考试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②在母语为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相应语种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后获得),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10.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4篇以上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的证书;
12. 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报告(中英文皆可)。读书报告内容自定,引用已发表研究成果(无论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应当遵循学术规范和引证规范,报告最后应当给出推荐延伸阅读的文献目录。
注: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请以法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7184
电子邮件:phdadminpku@126.com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层107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3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1513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