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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协议下载通知

责编:张雪丹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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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3级博士拟录取考生:

目前博士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现就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1、调档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的考生,我校须向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请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下载地址请见附件2,抬头档案所在单位空白处请考生自行填写),将其送至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需按调档函上规定时间将档案以机要或者EMS寄至我校。(注:档案在卫岗校区且录取至卫岗校区学院的我校转博生、应届生和往届生无需打印调档函,档案在浦口校区且录取至浦口校区学院的我校转博士、应届生和往届生也无需打印调档函,我办将统一转交档案馆)。下载调档函及档案相关问题请咨询025-84395196。

2、签订协议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请下载协议(下载地址请见附件2),本人签订后于2023年6月29日08:00前将2份协议以顺丰快递寄至我校(顺丰同城和其他快递恕不接受)。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北楼D406,电话:025-84395345,接收人:研招办。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请下载附件3,附件3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打印4份或5份填写完整后按照上述时间、地址寄至我办,我办盖章后将所有协议回寄给少民考生,考生前往相关部门盖章后将2份协议寄至我办。“对口支援”考生请下载附件4,打印3份并填写完整(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按照上述时间、地址寄至我办。

3、修改联系方式

我校预计7月上旬寄送录取通知书,若拟录取考生需修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请在2023年6月29日8:00前登录“研究生通讯地址修改系统”进行修改,未修改的考生我办将按照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寄送,往届生须将档案或者协议寄到我校后方能发放通知书,应届生档案应于8月31日前寄至我校。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江苏省内考生由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接收党组织名称咨询考入学院老师;江苏省外考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院”或“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介绍信上有效期三个月若过期不影响入学转党组织关系,请知悉。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材料(含积极分子)请与人事档案一起寄至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

团员: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向新生原单位发起转接申请,原单位在系统审核通过即可,不再提前转入,请做好解释工作。

5、新生银行卡申请

前期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新生请于2023年6月29日8: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电话:025-84272647,84280772,84273065,13770839553(程经理),15905184314(周经理)。

6、户口迁移

请关注我校保卫处通知(https://bwc.njau.edu.cn/info/1019/2149.htm),并按要求办理。

7、医疗保险

按照学生参保当年度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请关注我校医院后续通知(https://nndyy.njau.edu.cn/),并按要求办理。

8、住宿须知

关于住宿反馈的通知请见《研究生新生住宿须知》(网址:https://graschgzb.njau.edu.cn/info/1052/7475.htm)。

原文链接:https://grasch.njau.edu.cn/info/1023/4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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