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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我校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招生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现对我校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拟录取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电子信箱:yzb@mailbox.gxnu.edu.cn,党风廉政办联系电话:0773-3696672。
注: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因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如需查看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www.yz.gxnu.edu.cn/2023/0619/c611a27089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