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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土木水利专业、电子信息类别专业招生工作细则(第二轮)的规定,经招生学院材料初审、学科考核,现根据指标情况,按照招生专业总成绩排名情况、招生学院决定及招生导师选择,现拟录取以下同学为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2671162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如需查看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yz.szu.edu.cn/info/1013/125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