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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生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拟补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8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3.基本要求: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电话:0574-87609136。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楼605室研究生院研招办。
如需查看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2/183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