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三),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联系电话:010-62804348,邮箱:yzb@ccps.gov.cn。
以下内容请考生特别注意:
1.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于5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到付件一律拒收)寄送至研招办。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院(研究生院)82楼206室
收件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2804348
2.目前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初取意向,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经过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院)。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
4.定向培养协议签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5.如考生放弃我校(院)拟录取资格,需在5月31日前出具本人手写签字的放弃声明,逾期不予办理放弃手续。
如需查看录取名单,请见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https://www.ccps.gov.cn/bmpd/yjsy2/tzgg/202305/t20230515_1579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