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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除部分专项计划外已顺利结束,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5月10日至5月23日,共十个工作日。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之后方能正式录取,否则,拟录取结果无效。
教育部录取检查完毕后,我校将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确认时间和要求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耐心等待。
若对拟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0869
监督投诉邮箱:sdnuyzb@163.com
原文链接:http://www.yjszs.sdnu.edu.cn/info/1026/2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