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会议决议,现对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及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说明如下:
一、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cjcx/index),输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28日13时30分至2023年5月31日16时30分前。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内容包括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他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2023年5月4日13时30分至16时30分,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boshi.yjszsks.net:1018/),下载填写并回传成绩复核申请表,完成复核申请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结果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60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5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物理学、化学、统计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0分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工作预计5月上旬开始,请关注本网站及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后续通知,是否进入复试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
原文链接: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5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