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分配招生计划,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学科)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二)列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可招生导师原则上均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各研究方向中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条件下,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学科)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统筹协调无合格生源或无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招生。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了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线。
(一)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劳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
外语成绩不低于53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15分。
(二)中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
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10分。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计划46人,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如下:
(一)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5人、国际贸易学1人;
(二)金融学院:金融学5人;
(三)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学4人、劳动经济学2人;
(四)管理学院:工商管理6人;
(五)会计学院:工商管理3人;
(六)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3人;
(七)药学院:中药学7人;
(八)食品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0人。
四、复试录取工作
(一)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学院(学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制订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等文件,依据文件明确拟录取名单,组织实施复试具体工作。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参加学院(学科)组织的复试环节。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三)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学科)根据招录原则、招生计划和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学院公示完成后,于5月19日前报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和《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原文链接:https://yjsc.hrbcu.edu.cn/info/1110/40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