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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攻读博士研究生春季学期招生工作

责编:张雪丹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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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生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硕博连读招生选拔面向本校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荐免试的在籍硕士生(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除外)。春季学期招生面向2022级硕士生。被录取考生将在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并获得博士学籍。

二、招生计划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学校积极拓展招生资源,不断优化招生结构。除普通招生计划外,还获批 “国际产学研用”“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等专项计划,获批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实施学科交叉等专项招生计划,自2023年起,学校面向硕博连读考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学院和专业学位类别见附件2),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无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

(四)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且已通过报考导师考核;

(六)报考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的,须同时满足相应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中的报考要求。

(七)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四、申请程序

(一)公布成绩排名

4月20日前,各学院公布本单位2022级的硕士生成绩排名及核算依据。

(二)导师考核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需填写《硕博连读生申请和导师考核表》(附件3),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考核通过、同意接收后方可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2023年4月20日-5月4日22:00前,考生须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选择“2023年春季博士招生(含非定向工程博士招生)”招生考试档案,注册并登录后,填报报考信息和取得学术成果信息,打印《博士申请考核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四)材料报送

2023年5月4日22:00前,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五)复试

2023年5月8日-5月17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选择“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

(六)复试结果公示及报送

学院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复试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复试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

(九)体检

博士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

五、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2023420日前公布成绩排名及核算依据。
2023420-5422:00导师考核,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费。
2023年5月4日
22:00
考生通过网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02358-
5月17日
考生缴纳复试费,
学院组织复试(现场复试形式)。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招生选拔工作,依照《哈尔滨工程大学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二)各学院硕博连读复试办法预计在5月初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将于入学后取得博士生学籍,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待遇,其硕士生资助自行终止。若申请人中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差额部分。

(四)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参加“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五)我校研究生院、各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专项招生计划说明

(一)春季学期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计划招生19人,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

(二)“与中国核工业集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预计招生5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我校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关要求;

(三)“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计划招生6人,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

(四)“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15人,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招生简章》;

(五)春季学期“南海研究院海南专项招生计划”15人,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南海创新发展基地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春季学期“学科交叉”专项计划招生11人,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3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录取工作由主责导师所在学院负责。

报考以上专项计划的申请人,按硕博连读报考,并在填写网报信息时正确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rbeu.edu.cn)、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附件5)。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原文链接:http://yzb.hrbeu.edu.cn/2023/0415/c3275a30676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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