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博士招生考试进行以下说明。
一、报名交费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24:00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博士考试报名和交费,交费标准为200元/人,逾期未报名、未交费视为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请已在研招网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考试且已完成交费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须打印后手写签名);
2.身份证扫描件;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学生证扫描件;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两名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须打印后手写签名);
6.以同等学力(2017年8月30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均非经济学、管理学门类考生,须提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及以上期刊(以重庆工商大学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的经管类高质量学术论文至少1篇,含论文发表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正文;
7.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审查材料请考生务必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以“报名号+姓名”命名,于2023年4月1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bsks@ctbu.edu.cn。逾期未发送邮件视为未完成报名并放弃考试(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一)初试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2023年4月22日08:30-11:30 | 见准考证 | 英语 |
2023年4月22日14:00-17:00 | 见准考证 | 经济学基础理论 |
2023年4月23日08:30-11:30 | 见准考证 | 应用经济学综合 |
2023年4月23日14:00-17:00 | 见准考证 | 同等学力加试(政治) |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学校依据招生指标、考试情况等因素划定分数线,合格者方能进入复试。
复试采用材料评审+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拟定于2023年5月13日进行。复试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初试后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网站,了解复试相关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关注“重庆工商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2023年4月20日17:00后在“考生服务”专栏里选择“准考证下载”。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需打印纸质准考证参考。
五、其他
1.考试名单。近期将公布《重庆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及“重庆工商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2.诚信考试。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附件3)以及重庆工商大学和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同时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试纪律。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电话:纪检监察室 023-62769741
原文链接:https://grs.ctbu.edu.cn/info/1022/90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