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我校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见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春季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为本次春季博士招生人数。导师简介见各招生学院主页导师队伍栏。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四、报考及选拔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各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所有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具有与学士和硕士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背景。
五、报名及申请时间
(一)报名考生于4月12日~4月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2片(打印准考证用),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确认报名信息(不予确认网报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寄送考生网上报名并确认后,请务必于4月25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整,不接收补交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退还。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本校考生直接到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提交,校外考生通过特快专递EMS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因其他快递方式无法将报名材料送达至研招办,请务必选用EMS,否则可能会造成报名失败。(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391-3987234,邮编454003。)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博士生登记卡》(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2813.htm)及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6个月)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原件));(5)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为6个月)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考生自述(不少于1000字,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是否定向就业;原属定向培养的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表中须由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注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一栏必须由负责思想政治考核的单位领导对考生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是否达到博士报考水平给出具体结论性考核意见或结果,盖党支部章(党员由所属党支部签字盖章,非党员由本人所属地行政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三)材料审查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及时将报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所有考生须确保报考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学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及考核
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定于4月28日~29日,地点在我校新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主页)。
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复试为综合考核,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按复试办法组织,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结构、学术水平、创新意识,以及是否具有培养潜质等,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英语口语测试等。普通招考复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复试要求和标准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和新生复查等)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取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考考生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课程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素养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拟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特别提醒: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定向考生拟录取前须提交“三方协议”。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5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报名费免收报名费。
(二)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
(三)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分学年缴纳,按在学实际年限收取。
(四)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学校设有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三助”等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
十一、联系我们
1.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与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adge.hpu.edu.cn/zsgz2/bszs.htm)查阅2023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上述网页实时发布。
研招办电子信箱:yanzhaoban219@hpu.edu.cn,联系电话:(0391)3987234
十二、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2.本简章如与国家或学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原文链接:http://adge.hpu.edu.cn/info/1030/128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