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与招生规模
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4名,学校将根据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情况适时调整普通招考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在国家核心期刊以上水平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列首位的证明材料);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4.入学后全日制在校就读。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报考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相关规定办理。
8.报考的导师应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3、4、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报考人员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9〕69 号)。
2.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第(一)部分1-5条规定外,还应满足:
1.报考人员应为应届或近三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所申请专业在考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近三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发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申请理工类专业的,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申请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在 SSCI/CSSCI(不含扩展版)/SCI 收录期刊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所在一级学科根据招生方向指定的中文顶级期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
②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及以上者,或省级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3.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原则上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TOEFL≥72或IELTS ≥5.5 或CET-6≥426。其它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4.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可酌情降低外语成绩要求。但要求CET-4≥426且至少发表2篇二区(或1篇一区和1篇三区)及以上学术论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报考的导师符合《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20〕45 号)中“导师招生条件”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网站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简表》;
2.专家推荐书;
3.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费用
初试费用为220元/生,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收费标准按《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执行。
(三)报名时间
采取按报考方式分阶段报名,考生应根据报考方式在下列规定的时间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
报名时间:
硕博连续:2023年4月4日—4月7日
申请考核:2023年4月4日—4月12日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6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以收到为准)
2.普通招考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4日
缴费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9日
纸质版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以收到为准)
五、资格审查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报考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普通招考方式考试安排
(一)初试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初试主要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2.普通招考方式初试科目:外语(仅设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的考生在通过初试后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相关信息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时间约为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内容。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录取
(一)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型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拟录取结果可于4月下旬上网查询,普通招考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上旬上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份发放,以上信息公布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四)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中全日制在校就读的考生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达(送达)我校研招办,否则一律按委托培养进行管理。
九、学费及奖助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3〕5 号)等相关制度执行。
十、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院网站进行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松岭路99号
电话及传真:0532-88957382,17554210730(仅限接收快递填写,不接受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编:266061;
网址:http://grad.qust.edu.cn
原文链接:https://grad.qust.edu.cn/info/1015/220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