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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报考公告

责编:张雪丹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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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3年攻读教育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及相关工作,特发布此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完成报考。

招生计划以上级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名

2023年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式采用普通招考方式(初试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资格审核不通过及未缴费者,不予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7日 -4月20日

(二)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逾期不再补报。

(三)网报信息填写说明

1.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网上报名数据是拟录取时上报教育部重要数据,请考生如实填写,如因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选项说明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

3.网上学历审核

网报结束后,须进行学历审核。点击“学历审核”,报名系统会对所填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学历审核未通过者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四)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费:300元。所有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进行缴费,未及时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放弃复试者、重复缴纳报名费者均不予退费。

(五)下载报名信息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报名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一)材料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附件1)。

3.《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7.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8.《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方式:

1.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请考生考试前自带,学院再次进行查验。

2.所有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表格应为原件)、影印件(扫描件或PDF版)按按材料目录(附件4)进行排列装订,并报送我校。

①复印件(纸制版,表格应为原件)以A4纸打印,于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其它快递我校不予接收);材料邮递时间以邮戳为准。

②影印件(电子版)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为文件夹命名,内含“材料名称(上述各类材料)+考生姓名”的归类清晰的文件夹及文件的电子档,于2023年4月20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收件人:万亚玲 联系电话:13325635338

邮政编码:830017

电子邮箱:1326536393@qq.com

三、初试

2023年我校采取线下考试的方式;初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13日—14日。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通知(https://yjsc.xjnu.edu.cn/)。

四、复试

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般在初试之后一周内完成。具体复试安排查阅教育科学学院网站信息。

五、其他

1.请考生报名前详细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www.xjnu.edu.cn/2023/0114/c11574a122984/page.htm。相关报考条件、报送要求等均须按简章及本公告要求完成。

2.在报名或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工作安排等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原文链接:https://yjsc.xjnu.edu.cn/2023/0401/c419a1236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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