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及相关工作,特发布此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完成报考工作。
一、招生方式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未来技术学院各专业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其他各专业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包括: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二、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缴费)、报考资格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经报考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同时将报考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进行复核。考生(直博生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后方可参加考试或综合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时间、网址
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xju.edu.cn/Index.aspx)根据个人报考类别进行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12日,报考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3日—15日。
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25日,报考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6日—28日。
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中的报考状态,保持与报考学院的联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网报前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具体要求可查询教育部网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网报前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新疆区考生可咨询自治区教育厅0991-7606227,兵团教育局0991-2896299,其他省份考生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网报信息填写说明
(1)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
网上报名所填写数据是上报教育部报名库数据信息,请考生如实填写,如因填写不准确或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部分“选项”说明
①“考试方式”
“申请—考核”制考生选择“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学生选择“硕博连读”,其他考生选择“普通招考”。
②“报考类别”
入学前有工作单位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入学前无工作单位且毕业后自主择业的考生选择“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不调取考生档案,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须调取考生档案。
③“专项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选择“无”;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选择“思政教师后备人才计划”。
(3)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报名
报考我校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后选择“申请考核”,根据个人拟报考的研究领域选择相应报考学院,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报名。允许符合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资格的资源环境相关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的考生(含应届生、历届生、同等学力考生)同时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
3.网上缴费
网报信息填写完成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考资格确认
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学术学位博士)制考生须于4月20日前,统一考试与“申请—考核”(专业学位博士)制考生须于5月1日前将报考材料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本次不安排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报考材料包括:
1.博士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下载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和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同时签章;考生若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专家推荐书(两份)
每名考生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分别推荐并亲笔签名(如因各种原因不方便亲笔签名,可使用电子签章)。其中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推荐专家要求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他类别考生的推荐专家要求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年度应为2023年。考生本次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得作为该考生的推荐人。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报考材料
(1)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计划的考生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博连读考生提交《新疆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审批表》。
(4)“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新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表》及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5)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符合同等学力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查看《新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考核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阶段。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按报考学院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
(二)统一考试考生
1.下载准考证
统一考试考生2023年5月10—13日登录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不需下载准考证。
2.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初试科目详见《新疆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
复试工作一般在初试之后一周内完成。具体复试安排请咨询报考学院。
复试阶段考生应出具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报考学院查验。考生也可向报考学院提供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程成绩单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供学院考核评价参考。
四、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招生录取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582567,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u.edu.cn/info/1102/3782.htm。
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新疆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gs.xju.edu.cn/info/1198/41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