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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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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

二、招生计划和方式

招生单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方式
公共事务学院120401行政管理3人申请考核
公共管理系(招收专职辅导员至少2人,本校生源最多招收1人)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5.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6.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四、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7日

(2)报名(含缴费)网址:https://bsbm.xmu.edu.cn。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不办理退还。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及缴费完成后,考生应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报考材料通过顺丰或EMS寄达我校公共事务学院,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成智楼212办公室 林老师收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2402)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专业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0)提交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

(11)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全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12)个人自述表(附件2):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科研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要求:统一A4纸大小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

六、综合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https://spa.xmu.edu.cn/index.htm)。

七、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再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在公共事务学院网站公示。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3.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4.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及录取或入学资格。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奖助学金

该专项计划不享受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九、联系方式

公共事务学院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92-2182402;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12室。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2-2183093。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原文链接:https://zs.xmu.edu.cn/info/1061/67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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