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对录取的考生,学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张邦辉
副组长:吕进
成员:罗滌 徐鲲 温健琳 李丽昆
秘书:高飞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考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由招生导师(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及本学科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学术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为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招生名额10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考生,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
②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原则上考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考生排名第二)。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于3月22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相应学科、专业类型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学科背景、学习情况、学术水平、培养潜力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评分,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将于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网址:http://mkszy.cqu.edu.cn/。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
请考生于4月13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报考材料纸质版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427室。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学术水平考核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均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招生导师(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50%。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根据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4.考生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需到学校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其中:综合考核各科目相应成绩=招生导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50%(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公示网址:http://mkszy.cqu.edu.cn/。
预计公示时间为4月26日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2.录取原则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招生导师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招生导师在学院分配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项计划博土研究生录取规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而未被录取,可向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申请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录取。调剂招生录取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2)任一分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主页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复试联系电话:023-65106209 联系人: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254 联系人:代老师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号)《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