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西部计划博士研究生5名,支援高校及其对应定向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对口支援高校 | 招生计划 |
喀什大学 | 2 |
延边大学 | 2 |
桂林旅游学院 | 1 |
三、考核方式、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
1.考核方式:申请考核制;
2.招生专业:列入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
3.学习方式:全日制;
4.录取类别:定向培养,需要签订《南开大学接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考生被录取后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须为对口支援高校在职在岗教师,并且获得对口支援高校推荐。
5.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 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3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获得);
② 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出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
③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17年-2022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
④ 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位导师最多允许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6.外语水平要求:
考生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且考核合格。具有以下外语考核证书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可免考专业外语:
(1)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 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 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2)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②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③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④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⑤ 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
⑥ 希腊语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
(3) 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
①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②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③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7.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五、报名与考核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4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民币/人,考生需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2.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以邮戳为准)前向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须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南开大学各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校研招办不接收申请材料,各学院联系方式查询网址为:https://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并将上述材料按照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同步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将在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公布。
3.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
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形式外,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等环节,具体方案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或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在综合面试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表格下载
点击链接下载: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七、其他
其他事宜按照《2023年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
邮编:300350
电话:022-23505940
2.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请点击查询:http://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
原文链接:https://yzb.nankai.edu.cn/2023/0316/c2561a50634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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