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面向2022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3.申请者须完成第一学期所要求的全部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各学位课程成绩与相应学分的乘积之和/各学位课程学分之和,下同)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三、申请学科范围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招收的学科专业见附件1。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6日上午9:00-3月8日下午17:00(期间系统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7:30-晚上22:00):考生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或http://yzss.hhu.edu.cn/logon,选择招生项目“博士研究生报考”,选择批次“2023年硕博连读(第二批)”,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其中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2.2023年3月8日前:考生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网报成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2份(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申请博士专业所在学院(学部),具体地址见附件2。
《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表》需两名专家出具,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另一名应为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3.2023年3月13日前:考生根据各学院(学部)工作安排参加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应登录报名系统在“复试确认及缴费”中进行复试确认并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80元/人。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4.2023年4月: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示审批结果。
五、其他
1.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学部)当年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
2.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的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8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万元/年。
3.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4.硕博连读资格正式确定后的相关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5.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未完成硕士专业最低学分要求,或课程成绩不合格,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6.在选拔、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7.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2023年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2023年9月入学。在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到正式转入博士学习期间,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继续做好硕士导师要求学习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和博士导师联系做好相关专业学习及科研工作。
8.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邮箱:hhuyzb@h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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