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要求,现将贵州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招生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20100)。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
(二)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须在“考核”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一),未提交资格审查表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截至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核要求
我校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具体考核时间与内容按照管理学院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
(一)被录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二)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贵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