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申请-考核制”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0%。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考生在录取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和综合表现都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或1年毕业;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4、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招考的全部要求。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且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近三年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位;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期刊源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3、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50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具有较强的科技外语应用能力(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国外SCI正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术论文)。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完成缴费和资格审查环节等。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网报时间:2月27日-3月13日
普通招考网报时间:3月15日-4月15日
2. 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考生登录”----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湖南工业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应立即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3. 报名费缴纳
“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报名费:350元。报名时在学信网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前。
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前
具体材料如下: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工业大学。
2.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需由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查询打印。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上进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3.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盖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两份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见附件)
8.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湖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9.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0. 个人陈述书。根据本人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进行总结、并对攻博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进行规划。
11.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
五、考试和考核
(一)申请-考核制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资格审查时间:3月20日-3月21日
2、各学院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类考生科研基础评分细则》对申请人进行评分与初选,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基础评分和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主页公示。
3、各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3月28-3月29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综合,以百分制命题。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2)面试
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4、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科研基础评分×3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
(二)普通招考
1. 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普通招考考生于2023年4月20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4月25日-26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形式:采取现场考试的方式,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如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学校将会提前公布相关事宜。
(2)复试
复试时间与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为1.2~1.5:1。
(3)复试内容:
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等。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个考生准备10~15分钟PPT汇报,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内容包括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1.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2. 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创新,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1)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
(2)在读期间以湖南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可享受与导师相同奖励,不重复计算;
(3)学业奖学金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参考学校相关文件;
(4)博士生导师为其所指导博士生提供科研津贴。
八、其他说明
1、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4、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必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录取情况告知我校,发现重复录取情况的,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5、按照教育要求,我校未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未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未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6、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7、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迅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西路湖南工业大学崇德楼206研招办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电话:0731-221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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