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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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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为做好本专项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学院:113马克思主义学院

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招生计划:2个

二、选拔方式

本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满足《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教育部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至本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录取要求。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至2月26日

报考人员需登录教育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无需从本系统打印任何报名材料)。

2.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在2月28日12:00—3月2日17:00期间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完成报考信息确认、材料提交、学术成果填写和缴费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查看系统学历审核结论,学历审核结论为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系统提示直接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

(4)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7)学习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还需在招生系统内填写个人学术成果情况。各项成果依次按照本人排名、获得时间顺序填写,如没有相关内容,则填写无。

完成上述步骤后,报考人员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缴交报考费。(注:报考人员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考费)。

报名及确认具体要求详见:https://yz.scut.edu.cn/2022/1020/c30112a484546/page.htm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实。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送交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5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将以下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送交材料如下:

(1)《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该表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

(2)专家推荐信原件。

(3)《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

(4)报考人员本人手写自荐信。

(5)个人学术情况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填报后导出)。

(6)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7)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

(8)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项目、专利、专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个人学术成果复印材料。按照(5)个人学术情况表的顺序整理。

(1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报考人员自行用 A4 纸打印)。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jyshi@scut.edu.cn。(下载附件填写,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2.scut.edu.cn/politics/2020/1118/c13652a408871/page.htm)

其中(4)-(11)须装订成册并添加封面和目录。

申请材料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5号楼203A房。邮编:510641,收件人:石老师 电话:020—87110459

五、复试录取

1.根据学科的培养要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成绩与工作实绩,经师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2.本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报考人员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不予录取。

3.非报考本专项计划的人员不得调剂到本专项计划录取,报考本专项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专项计划外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以及我校招生计划数,招收专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六、学制与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四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其他按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0元。

七、入学

新生预计于202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将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八、毕业与学位

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2.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材料申请、考试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作弊行为的报考人员,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等。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2.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考人员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申诉。

3.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102室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scutyzb(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2)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0-87110459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5号楼203A

邮政编码:510640

官方网址:http://www2.scut.edu.cn/politics/

(3)学校纪委办公室

信访电话:020-87110195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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