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7〕15号)》和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需要,为做好2023年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提前攻博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和加强对提前攻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修订)》认真执行,保证提前攻博学生的质量。
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保证我校博士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鼓励理科、工科专业积极开展提前攻博工作,选拔优秀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三、各单位在选拔时应将提前攻博、正式转博的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名额统筹计算,共不超过上年博士招生计划的60%。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前攻博学生只能在本校学习,我校不向外校推荐选拔提前攻博学生。
五、开展提前攻博的单位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需报送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