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与学校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按照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人才。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四、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考试形式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拟招收4名骨干计划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学校二级招生单位列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04/2180.htm)。
(三)考试形式
学校骨干计划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等不良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六、报考条件
所有报名骨干计划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和学校《二〇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应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少民骨干计划报考资格确认。
(二)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 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少民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七、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logo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标准待定。未按规定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按以下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③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⑤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成绩单。
⑦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⑧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⑩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材料审核
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准考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标准待定。
“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八、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上述网报材料原件。
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年4-5月,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本单位具体综合考核时间,并通知考生。
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
九、录取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与重庆医科大学及所在单位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时不迁转户口,毕业后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重庆医科大学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就业,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者,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毕业时仍未就业者派遣到定向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档案转至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教育部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经学校允许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未按要求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十、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学费
学校202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
(一)相关考生,请关注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及其实施细则。
(二)相关具体情况考生请咨询二级招生单位。
(三)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和《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yzb01@cqmu.edu.cn。2月16日起可致电023-684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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