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178号)及其他有关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名,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我校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据此在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基础上进行增、减调整。最终录取的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录取情况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含港、澳、台地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需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中的报名要求。(注:论文的网络首发也可作为论文的出版依据)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考生于2月1日~2月28日,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平台(网址为:“https://pas.ncwu.edu.cn/”),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报。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通过网报系统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即可。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漏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及报考类别
(1)报名方式分为两种:
请考生根据自己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2)报考类别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委培”两种。
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的考生(无工作、非在职),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选择“定向委培”报考类别的考生(有工作、在职),不转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其中以“定向委培”方式报考的考生仅可选择“申请考核”的报名方式。
3.材料寄送
考生网上报名后,于2月28日前将报考纸质材料邮寄至(或交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招办(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新建综合实验楼北栋研究生院四楼411室),邮寄资料的考生请选择“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以邮寄时间为准),快递邮寄备注上注明“2023年***(姓名)博士报考材料”字样,邮寄地址详见通讯地址。
4.提交报考材料清单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博连读”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6)两位专家推荐书。
(7)大学(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大学(本科或高职高专)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士学位认证书)
(8)硕士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往届生)、往届硕士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含港、澳、台地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9)《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21〕178号)中所需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重复资料提交一份即可。
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可由所读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填写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报名表中须由原定向或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注明“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注:
“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交报名材料清单:(1)、(3)至(9);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报名材料清单:(2)、(3)至(9);
5.材料审查
所有报考考生,学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考生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六、考核方式
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参加综合复试,综合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面试、外语口语测试等。综合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格检查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
八、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3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及学费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2.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十、其它
1.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www5.ncwu.edu.cn/yz/)查阅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
2.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院。
3.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报名、考核、复试安排请各位考生按照简章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操作,如因特殊原因相关时间发生变化我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十一、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建综合实验楼北栋研究生院四楼412A、411研招办。
邮政编码:450046
联 系 人:贾艳昌 郝铖文
联系电话:0371-65790989、0371-69127478
单位网址:https://www2.ncwu.edu.cn/yz/
E-mail:yanzb@n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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