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3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在校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的证明方可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
1.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等)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方可报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项的人员:
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2)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3)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5 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 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接受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不接受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只接受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本科为临床医学类专业或已经获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5. 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者需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 所申请博士专业须和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好的创新潜质,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培养要求。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6. 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南华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7号)执行。【见附件】
(四)申请考核的基本条件
1. 申请者需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近三年内毕业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或近三年获得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2. 所申请博士专业须和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 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公开发表了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4.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5.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7. 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6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月10日—2月24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月20日—4月14日,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因指标有限,若前期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已录满,将不开放所对应专业的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届时请留意研究生院主页具体通知)。
2. 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南华大学”。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蓝底免冠数码照片,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nhdxyzb@163.com。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含多缴),概不能退。
1. 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 报名费:350元。
3. 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四)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27日。
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备注: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录取后将全部档案调入南华大学” 并本人签名。)
2.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需由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 盖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见附件】
6. 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2份《南华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见附件】
7.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提交2份《南华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表》原件。【见附件】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0. 个人陈述书。根据本人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进行总结、并对攻博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进行规划。
11. 承诺书。【见附件】
考生报名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重复报考且多次缴费的考生只需确认一条有效报考信息,重复确认视为报考无效,请考生认真思考后,慎重选择报考信息进行确认。
2. 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 考生在报名缴费前请务必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含多缴),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概不能退费。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普通招考考生于4月26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考试内容: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为100分。
考试方式:笔试。
初试时间:5月6-7日(如调整,另行通知)。
复 试:复试时间、地点等见各招生学院的有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选拔方法和程序按《南华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7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中下旬完成)。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选拔方法和程序按《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6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3月中下旬完成)。
五、录取
按照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奖助学金标准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年(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奖助学金标准:我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在籍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具体如下:
1.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3000 元/生•年,资助比例 100%。
2. 学业奖学金奖励分为15000 元/生•年、12000 元/生•年、6000 元/生•年,奖励比例分别为20%、35%、45%。
3. 成绩突出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 元/生•年。
4. “三助一辅”岗位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它说明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所有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在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或与招生学院联系)并获得认可,同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已录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生情况。
3. 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4.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按照教育要求,我校未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未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未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6.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7.通信地址: 湖南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8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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