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拟分配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名称 | 拟分配计划 | 学术型招收 “定向就业”考生上限 |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机械工程学院 | 56 | 31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7 | 8 | 0 |
电气工程学院 | 29 | 19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 | 10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6 | 1 |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7 | 0 | |
理学院 | 8 | 0 | |
文法学院 | 7 | 1 |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2 | 6 | 0 |
车辆与能源学院 | 4 | 2 | 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 | 0 |
以上拟分配计划数包含已预录取推免直博、硕博连读考生,学校将结合最终下达计划和报名情况,确定各学院各类型最终计划数量。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博士招生”《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
1、全脱产学习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及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3)申请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人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全日制脱产学习,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5)申请人博士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申请人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2)托福(TOEFL)成绩≥70分;
3)雅思(IELTS)成绩≥5.5或GRE成绩≥240分;
4)在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在职攻读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条件
(1)具有报考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报名时已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硕士学位不少于3年。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发表两篇(含两篇)以上被SCI、EI收录的与报考领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作为主研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五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第一名)一项。
作为主研人完成验收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一项。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年在期刊上正式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报名者所在单位承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考生本人实质参与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5)报名者工作单位须为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仅指科研院所),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普通招考考生
须为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四、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需向学院、导师详细了解招生名额分配等情况,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系统填报
1、报名入口
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
已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考生也需在系统内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月6日-15日
(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申请-考核”制考生(全脱产学习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位证复印件);
(6)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成绩单出具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专业学位考生中的在职攻读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高等教育阶段获得的全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对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进行网上认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5)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推荐信中须说明单位承担的项目、考生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成果(推荐信无固定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7)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或科技成果奖励的复印件、证明信。
(8)提供考生本人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佐证材料。
(9)提供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含本人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企业合作导师情况等)。
(10)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3、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1)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学位证复印件;
(5)硕士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硕士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申请计划书。
4、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尽早准备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材料审核评定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安排另行发布。
五、录取事宜
(一)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组织考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确定考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各学院排序择优进行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2023年普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的名额上限。
(三)各学院2023年普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专业学位计划的40%。
六、其他事宜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按年缴费。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各环节通知公告均在我校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报名费为160元,在综合考核时缴纳。
(四)待录取考生的招收导师,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助研奖学金,未能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的,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并取消考生待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未网上报名的考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无效。
(六)在职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博士,仅接受“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七)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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