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校将在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民博士生”)。
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1.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少民博士生1人。
2. 招生计划不限定报考专业,报考前可查询2023年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信息(查询方式: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3年博导查询系统)。
二、报考条件及流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考生须取得并向我校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3. 其他报考事项及流程参考《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注意事项
1. 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3. 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专用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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