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博士招考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直接攻博的方式进行选拔。我校直接攻博招收工作已于2022年9-10月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进行。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拔。
3.普通招考
(1)统一考试入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包括初试和复试。
(2)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三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2023年博士招考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分别在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和4月1日-11日。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