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健康中国的战略需求、满足清华大学医学学科整体布局的需求、完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设立全日制卓越医师(Outstanding Clinician)专业博士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以培养具有临床执业胜任力和临床学者研究能力的卓越医师和未来医学领军人才。采用“医师岗位胜任力”导向的创新培养模式(Competence-based Training),完成三级专科的临床技能和实践智慧的高质量训练,接轨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建立临床学者研究能力(Clinical Scholar Research Capability)博士培训标准和课程体系,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与课程设计与授课,培养研究生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科学研究的能力。同时,设立卓越医师特训项目,培养研究生的人文素养、领导力和全球胜任力。
清华大学2023年卓越医师(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申请人申请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的报考条件。
考生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3年1月5日上午10:00-2023年2月28日下午16:00期间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3年1月5日上午10:00-2023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明;
2) 外语水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3)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非应届硕士生可以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6)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7)《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 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 个人简历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计划书;
10)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往届生);
11)其他可证明临床、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注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注册后,请选择“项目制博士”进行报名;
注2: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通知将书面版寄至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注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3-5名博导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查组根据申请人的个人陈述、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过往经历、专家推荐信等书面材料,依招生计划按照1:3左右的比例遴选并邀请相对优秀的申请者来校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90%。
1.笔试:《专业综合考试》。
2.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人的从医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医师+学者的双重素养与能力。
三、推荐拟录取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提交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所有录取学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由清华大学按教育部规定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住宿安排在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或北京华信医院,不安排校本部住宿。
学费暂定为每年1万元人民币/每年。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每位申请人需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注册后,选择“项目制博士”进行报名,且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之间不接受调剂。
实施不良学风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等或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信息查询、投诉及联系方式
临床医学院主页:http://www.scm.tsinghua.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tsinghu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97384
对我院(系)2023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投诉,投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医学科学楼B335房间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7384
电子邮箱:postgraduate_scm@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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