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一般情况是考英语、专业课和政治理论。
(1)英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2)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3)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需加试2门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通过之后,还需要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复试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各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复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含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测试。复试时,考生须将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议书或著作、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盖学院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交复试小组。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称证书。
②授课单位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和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
③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④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⑤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