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生,拟招生人数90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之士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获得研究生课程学习班证书(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4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并均达到70分以上),且必须通过国家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综合考试和外语考试;③在核心期刊发表属于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④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负责人,或为SCI收录论文第1作者。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汕头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教职工除外),如被我校录取,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考生须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护理、法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2月14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报名系统:http://www.gs.stu.edu.cn/zs/ ,注册并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核实无误后签名,并下载“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和“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向我校寄送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达如下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数学、海洋科学、生物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理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袁玉芸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3473。
2.土木工程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工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林晓玲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4586。
3.医学院有关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2.汕头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提交的完全一样);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4.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加盖公章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若没有,可以不提供);
8.汕头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也可以到我校校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注: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附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须满足的4个条件中所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请备齐上述材料,若不全,则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各学科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审核程序。
三、审核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依照我校制定的《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施行。
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具体请留意有关通知。
审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审核、外语水平审核、综合素质审核。
(一)专业素质审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审核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二)外语水平审核
对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翻译、写作、口语和听力等)进行审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满分100分。
(三)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及心理状况、健康情况等方面。满分100分。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综合考核或综合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五、学费、学制及在校待遇
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新生需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
学制: 3-4年。
在校待遇: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博士生科研补助,在基本学习年限(3-4 年),博士生科研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 元。其中 8000 元由导师科研经费承担,10000 元由学校支持。(所有参评研究生)
4.国家奖学金3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六、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 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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