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规模不超过30名,其中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超过20名,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超过10名。
三、学制
学制三年。
四、报考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2.具备较高临床工作水平的在职临床医师,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4.临床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2020年7月31日(含此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
5.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6.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且目前仍从事医疗工作;
7.2018年以来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期刊在论文发表时应为中文核心期刊,遴选期刊不计入核心期刊)或发表国际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1篇及以上,且本人为文章自然顺序第一作者或自然顺序第一通讯作者;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为所报考博士研究生导师);
9.招生对象: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以及天津中医药大学保康医院在职员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7日上午十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附件1,考生个人电子照片,申请材料(PDF文件)这三个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规则: 2023年在职+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2023年在职中医内科学(105701)张三),压缩后的文件夹(不超过30M)发至邮箱:zzbssh@tjutcm.edu.cn
1.附件1
填写完整的“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数据库”Excel表格,文件名称为考生姓名。
2.考生个人电子照片
①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②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照片大小:≤200K;照片格式:JPG;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④电子照片必须用数码相机拍摄,不得采用翻拍或扫描的照片;⑤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姓名。例如:120104200810240212王某(身份证号和姓名之间不要空格)。
3.申请材料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填写完整,材料凡需签名、盖章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按序排列,合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中医内科学(105701)张三),通过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封面:张三申报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医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材料
目录: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正文内容:
(1)准考证(附件2,需填充考生电子照片);
(2)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充考生电子照片),所填信息与Excel电子版信息必须一致(附件3,本人手写签字,相应位置盖章);
(3)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附件4);
(4)2023在职临床医师申报中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5);
(5)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排在一页);
(6)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7)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8)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10)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附件6);
(11)发表的论文原件(须含封面、目录及内容页);
(12)公开发表的出版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科技项目任务书等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4.材料审核
(1)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
(2)复审。各院系所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
(3)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各院系所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参加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六、报名缴费:
审核通过的学生按时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缴费方式:采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具体见“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
(2)缴费时间:2022年12月30—12月31日
(3)缴费金额:230元/人
(4)具体缴费方法见附件《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
特别提示:考生须按时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将无法参加考试。过期不予补缴,报名复试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七、考试:
1.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1)本年度考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3)考试内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注:含听力,考生须自备外语考试专用耳机)。
2.综合素质考核。
二级单位组织各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动手能力等方面,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考核方式由二级单位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网站统一公示。
八、录取
1.各院系所根据各自招生规模,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外语合格考生申请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并列,取外语分高者,若外语分数并列,取听力分高者。原则上,每位导师限招生1名。
2.考生以第一志愿为准,不再进行调剂。录取结果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招生栏目中通知。
拟录取名单发布后,将前期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版邮寄到各二级学院。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九、学费
在职临床医师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每学年每生20000元,共收取3年,年度学费需要在开学两周内缴纳,入学当年逾期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其他
1.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考生提交的网报信息、材料及照片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本次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院。
3.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相关咨询。
4.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是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该成绩有效期三年。
6.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无博士毕业证书,学校不履行派遣手续。凡选择报考本类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7.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者,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8.我校只接收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9.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10.录取后学校不安排在职研究生的住宿。
十一、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63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咨询电话:(022)59596191 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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