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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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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制研究生实施办法》和相关培养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

(二)申请考核。面向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具体事项详见《广 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相关培养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

我校所有学术型博士一级学科均按上述2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体育学暂不招收硕博连读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只按申请考核制招收(招生简章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具备两个简章的要求)。

三、招生人数

我校8个一级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拟招收170余名,拟招生数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的人数,实际招生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各专业生源和学科等因素确定。

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以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四、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软件工程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制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含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时间。

五、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我校入学报到时间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下同);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人员;

4.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2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名定向就业的考生、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名“思政骨干计划”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在职在岗。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考生在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注:2023年“思政骨干计划”招生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招收6名考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方向4名,党的建设方向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3月1日

(三)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3月1日。

(四)报名要求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说明和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应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报名号。

注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能再更改。

注2: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注3:报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要栏必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选项。

注4:报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选项。

2. 缴交报名费。初试报名费:240元/人,考生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核。支付报名考核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名信息等。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将如下材料按顺序整理电子版并上传报名系统(原件须扫描,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考生应在3月10日之前邮寄或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至各博士培养单位。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附件2相关表格;

(2)两位专家手写签名的《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4)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

(6)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电子版及邮寄仅提供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即可,复试时查验原件);

(8)《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9)报名“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10)其他材料,如培养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材料等。

七、组织初审

各培养单位成立博士招生领导工作组,下设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即形式审查和专业性审查,并拟定入围复试综合考核名单;下设复试小组对入围复试考核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和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等工作。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要如实登记备案,将入围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交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八、复试综合考核

(一)通过申请考核审查初审的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时须按报名培养单位的要求携带个人学位学历证书、科研成果、获奖、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论文以及“报名要求第3点提交材料”中原件交各培养单位审查。

(二)复试综合考核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创新思维、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复试综合考核时间、地点:预计2023年4月底之前在我校进行(如遇新冠疫情影响将改为线上远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各培养单位官网另行通知。

(四)复试综合考核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考核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综合考核结果提交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提交学校研招办,经学校审查后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关于申请考核制相关要求见我校《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

九、录取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录取类别。我校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培养期间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录取考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高校思政课教师计划”考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思政骨干计划”按定向就业录取。考生因报名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三)“思政骨干计划”为单列专项计划,不能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此计划使用规则: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本校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四) 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的,须将就读意向等有关情况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研招办,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生重复录取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博士生入学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若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被录取考生应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内将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协议交寄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政治审查、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费为16000元/年・生。

(三)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另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等资助政策。

十一、入学

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秋季入学,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另行通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检测等工作,发现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查阅、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特别是毕业和学位要求,入学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违规处理

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违反考核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核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对于违纪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违纪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和考核前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www.yz.gxnu.edu.cn),查阅招生工作相关信息,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如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提供往年试题。

(四)关于所报名专业和参考书目等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咨询。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名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核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考生对招生方式、研究方向、导师信息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可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单位官网)。

(二)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咨询、邮寄、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邮政编码:541004,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73-5850252

3.校党风廉政办电话:0773-3696677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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